“创咖荟”法证先锋,吹响园区普法宣传号角

日期:2020-08-19 16:53:47 来源: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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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中午,“创咖荟”法证先锋活动在园区1号楼底楼如期举行,来自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的肖磊律师,为在座的带来了网络直播营销行为之“可为”与“不可为”法制讲座。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蓬勃发展,疫情之下催生了电商的又一波新业态:网络直播带货。一时间直播经济热度大增,人人都能当主播,带货品种和方式更是五花八门,在公众热情参与直播经济的背后,电商平台也着实体验了一把引流变现的红火。那么在这一新生业态的背后,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呢?2020年6月24日,中国广告协会发布了全国首部《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并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肖律师为大家解读了这部行业规范,从直播内容、商家、主播、平台几方面,让在座的各位了解了这部行业规范对直播营销行为作了哪些法律规制,哪些直播内容是受著作权法保护而哪些很可能构成侵权。消费者作为直播经济的参与者,需要增强法律意识;电商作为直播经济的弄潮儿,更需要恪守行业自律和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