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2-04-29 00:27:00 来源: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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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科〔2012〕11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其领衔开展科技工作,市科委将启动2012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A、B类)及启明星跟踪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启明星计划(A类)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的青年科技人员。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并有主持科研项目的经历。

二、启明星计划(B类)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科研院所)具有学士(含)以上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申请者所在企业须在2009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并具有一定规模和研发能力,注册资本金一般应在500万元(含)以上。

三、启明星跟踪计划面向2007、2008、2009年启明星计划(A、B类),按时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并且验收综合评价为优秀的青年科技人员。

四、2012年度启明星计划在继续推进高校、科研院所启明星培养的同时,将加大对企业科技启明星的资助范围和力度,鼓励青年科技人才立足企业需求开展的研发工作,为企业选拔和培养一批青年科技人才。

五、启明星计划的申请条件参照《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管理办法》和《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B类)管理办法》 (详见上海科技网)。一位科研人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的申报。已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市科委人才计划资助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研人员及在站博士后不能申报本年度启明星计划。

六、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12年度启明星计划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

1、A类:各单位(以法人单位计)遴选后的项目申请数量不超过2010、2011年获得启明星计划A类项目数总和,2010、2011年未获资助的单位可申请1项。

2、B类:由各区县、企业集团自行组织遴选,择优向市科委统一申报,其中非中央直属、非上海市属企业的申请者须经所在区县科委审核遴选后推荐申报。

七、按照启明星计划的遴选程序,将根据网上评审成绩择优选拔申请人进入第二轮的见面会评审,具体时间待网上评审结束后另行通知。如申请人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八、申请者在“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填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人才计划版),在线打印后连同附件材料,送交所在单位(区县科委)审核。所在单位(区县科委)应认真审核,如实填写相关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材料时须提交加盖公章的“上海市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2份。

九、课题执行年限为2年,课题起止时间为2012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申请者投入课题的研究时间不能低于3个月/年,资助强度为20万元/项。

十、网上填报时间为2012年4月25日至2012年5月15日24:00时。书面申请材料一式3份,集中受理时间为2012年5月14日至5月1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30。网上填报并提交成功、报送的书面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申请为有效申请。

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www.stcsm.gov.cn),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十一、联系方式

1、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刘育太、何晓君、蒯本君

联系电话:63875151转693、665

2、书面资料送达地址和联系人

上海市钦州路100号(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1号楼1楼受理大厅

联系人:何晓君

联系电话: 64839009-198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下载)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