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上海市创新资金项目清理工作通知

日期:2019-09-17 17:22:39 来源: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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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科技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上海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中心将集中开展2013-2014年度立项的上海市创新资金逾期未验收项目的清理工作,在清理截止期结束后所有未按时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将作终止处理,被终止的项目承担单位将纳入科研信用记录。请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认真核查本辖区逾期未验收项目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工作措施,确保本次清理工作顺利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承担单位可以按照附件2的材料准备要求,递交1套验收材料(其中《验收申请表》和《验收证书》为必备材料,须网上提交、打印和盖章),中心将组织专家集中对验收及附件材料的完整性、合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评价。

2、经过认真核查后,对于确实无法递交验收材料,符合终止条件的项目,各区科技主管部门须填写《上海市创新资金拟终止项目汇总表》(附件3)逐一说明终止原因。

请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千方百计联系和查找项目承担单位,并统一收集项目承担单位递交的验收资料,于清理截止期2019年9月30日前报送至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3-2014年度上海市创新资金清理项目清单

2、上海市创新资金项目验收材料准备要求

3、上海市创新资金拟终止项目汇总表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