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动态跟踪和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2-24 13:34:55 来源: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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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单位:

为有效跟踪服务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促进企业更好地享受成果转化相关政策,2020年度高新技术成果项目转化动态跟踪和数据统计工作将于2021年3月1日正式上线启动。相关通知通过各区科委等主管部门下发。

为确保数据填报及时、准确和有效,请各项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登录“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网站”(http://www.shtic.com),在首页“网上办事”栏目点击“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成果转化动态跟踪”,或直接访问(http://dtgz.shtic.com)进入“高新成果转化动态跟踪系统”,使用企业端账户管理账号登陆,如实、认真填写,及时提交(请尽量使用微软IE浏览器进行填报)。

填报对象:

2017年至2020年认定批次的高转项目,以及2015年、2016年认定且经确认为具有发明专利的自主知识产权高转项目

相关要求与说明:

1、请注意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如实填报各项数据;

2企业用户登陆说明:

(1)已取得 “注册序列号”并已在“高新成果转化动态跟踪系统”中有效注册的项目单位,跳过注册环节,按“填表说明”要求直接进行填报。

(2)已取得“注册序列号”但尚未注册的项目单位,请在“高新成果转化动态跟踪系统”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注册完毕后,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帐号按“填表说明”进行填报。

(3)如遗忘用户帐号信息,请在“高新成果转化动态跟踪系统”登录页面上点击“用户帐户取回”按钮并录入企业管理帐号卡中的注册序列号,取回已注册账户信息。如需要重新获取“注册序列号”的企业,请点击“索取注册序列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3个工作日内补发注册序列号。

3本次填报期限自202131日——331日,上市公司于430日之前完成填报。

4、请各项目认定单位务必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填报,各项数据真实有效。如项目有“关、停、并、转”等情况,须提供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5、根据《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沪科规〔20208号)》,项目单位应当定期按要求报送转化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单位如有虚报、瞒报等行为的,或累计两年未填报项目转化实施情况的,将取消其转化项目认定资格,停止其继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待遇,并纳入科研信用记录。3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转化项目认定申请。


感谢贵单位的支持和配合!

如填报或注册遇到问题可拨打53080900*253技术支持热线或点击登录页面右上角在线客服—在线咨询。

联系人:周玮 张俊

  话:53080900*253   64839009*251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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