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规范企业研发费用税收优惠 沪发布加计扣除操作手册

日期:2011-02-24 00:00:00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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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记者裘颖琼2月23日报道:企业研发费用范围如何鉴定?什么开销可以列入“加计扣除”中?如有异议,如何裁定?……今天下午,《上海市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操作手册》首发仪式在沪举行,上海市科委体改法规处处长吴寿仁和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处长陈华,还为在场的科技企业科技研发人员和财务人员上了一堂政策宣讲会。

研发费用不含生产费用

研制重大技术,公司花5000万元购买一台装备,5000万元是否可全部列入研发费用?对此,吴寿仁表示,在装备研制过程中,虽然有许多研究开发活动,但同时该装备也是要进行生产活动的。因此,企业在申报“加计扣除”时,要区分开研发费用与生产费用,如果不能加以区分,按规定就不可以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工艺开发应纳入研发活动

要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首先要对研究项目进行立项,并向税务部门备案。然而,市科委在调查中发现,很多企业在立项中,将项目的计划进度和时间节点写到研制出的新产品通过实验室测试为止,至于所研制出的新产品能否批量生产,生产出的产品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就不关心了,最后往往导致产品不能生产,或生产出的产品达不到产品标准,无法进入市场销售。对此,吴寿仁建议,只有在立项中,将工艺开发纳入研发项目的研究开发范围,并对开发人员的激励直接与新产品的市场效益挂钩,类似的问题才有可能避免。

科委“诊断”项目鉴定

以往,企业拿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请表来,税务部门总是有些难以抉择,哪些项目可以审批,哪些项目不属于研发费用范围。为此,市科委和市税务部门积极开展工作沟通,双方就“企业研发项目鉴定”工作确定了各自的工作职责。陈华表示,税务部门已委托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负责对市属企业的研发项目进行鉴定,同时对全市各区县科技部门开展注册地企业研发项目鉴定工作提供必要的业务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