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海市科技创新政策年度报告

日期:2011-12-29 14:48:00 来源:政策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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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上海市科技创新政策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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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知识经济盛行、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科学技术已成为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政策是国家产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科技研发、应用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所以对科技创新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合理、科学的分析评价,是从反馈的角度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制定政策、修订政策等提供依据;编制科技创新政策报告是认识科技发展规律、改善科技管理以及促进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的需要,是政府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和做出科技决策的重要参考;是政策运行的重要环节,是政策运行科学化的重要保障。

  为全面了解上海市科技创新政策的实施情况,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科学制定科技创新政策,加大对上海市科技创新活动的政策扶持力度,强化科技创新政策的应用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良好政策环境,在上海市科委的直接领导下,在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对上海市当前出台和实施的科技创新政策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

  

第一章上海市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概览

1.1 上海市科技创新政策演进

    1、上海市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形成的背景

    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2005年2月26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为实施《规划纲要》,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2006年2月6日,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家60条政策》)。《国家60条政策》系统地提出了促进自主创新的政策,涉及科技投入、税收激励、金融支持、政府采购、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教育与科普、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加强统筹协调十个方面,共六十条。自2006年国务院颁布“国家60条政策”以来,截至2008年底,国务院各部门已先后制定了76个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国家60条政策,上海市也相应地制定了一系列的科技创新政策和实施细则。

    2、上海市科技创新政策颁布情况

    2006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政策颁布情况。为贯彻落实国家60条政策,上海市颁布了科技创新“36条”政策。上海市政府15个委办局陆续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的实施细则或工作方案。这些政策及相关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分别涉及科技投入、税收激励、金融支持、政府采购、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教育与科普、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加强科技宏观管理统筹协调等多个方面。上海市把落实“科技创新36条政策”及其实施细则,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作为科技工作必须完成好的重点任务之一。

    2007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政策颁布情况。2007年,上海市重点以落实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为契机,以实施和推动相关配套政策为抓手,围绕核心资源形成机制、创新动力激活机制、市场价值实现机制以及科技统筹管理体制的建立与完善,着力优化和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在落实“科技创新36条政策”的同时,制定了19个政策法规文件或细则(见表1),不断完善上海市科技创新政策体系。

    2008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政策颁布情况。2008年,金融风暴席卷全球,企业发展面临许多新形势、新情况,为了支持和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推动上海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上海市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了14项专题调研,出台了《关于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政策文件,并对有关政策文件进行了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正式实施以后,经国务院同意,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上海市科委、财政局等部门据此对《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2008年度新出台或修订了24项科技创新政策(见表2)。

    

    表1 2007年度新出台的科技创新政策及政策修订情况

  政策

文号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沪人[2007]15号

市人事局

2007-1-18

关于实施《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若干人才配套政策的操作办法

沪人[2007]18号

市人事局

2007-1-19

上海市鼓励重大技术装备首台业绩突破实施办法

沪经装[2007]251号

市经委、发改委、科委、财政局、建交委

2007-2-2

“计量基地技术创新和开放共享机制”实施办法

沪质技监量[2007]91号

市质监局

2007-2-28

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

沪知局[2007]13号

市知识产权局

2007-3-1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上海市重大科技项目资金配套管理办法(暂行)

沪府办发[2007]19号

市科委、发改委、财政局

2007-4-26

上海市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与职务奖酬实施办法

沪知局[2007]30号

市知识产权局

2007-4-29

上海市企业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沪经计[2007]222号

市外经委、财政局

2007-5-29

关于支持重大技术和装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实施意见

沪经贸科技[2007]490号

市外经贸委、经委

2007-5-30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

沪科合[2007]012号

市科委、市经委

2007-7-31

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

市第十二届人大会常务委员会38次会议审议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

2007-8-16

上海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沪财企[2007]44号

市财政局

2007-10-9

上海市促进农业科技进步若干规定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1号

市第十二届人大会常务委员会39次会议

2007-10-10

上海市加快自主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沪经流[2007]490号

市经委、工商局、质监局、财政局

2007-10-23

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信息报送暂行办法

沪科合[2007]404号

市科委

2007-10-25

上海市重大技术装备首台业绩突破项目认定办法

沪经装[2007]625号

市经委、发改委、科委、财政局、建交委

2007-11

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

沪劳保技发[2007]55号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7-12-26

上海市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联合评议实施办法

沪科合[2007]028号

市科委、财政局、发改委

2008-1-3

    

    表2 2008年度新出台的科技创新政策及政策修订情况

政策

文号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暂行办法

沪府办发[2008]2号

市科委、财政局

2008-1-29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库[2008]7号

市财政局

2008-3-3

关于本市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的试行意见

沪劳保技发[2008]22号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3-24

关于本市开展“高师带徒”培养高技能人才活动的通知

沪劳保技发[2008]26号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4-7

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沪经技[2008]291号

市经济委员会、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海关

2008-5-12

转发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沪府办发[2008]18号

市发改委、财政局

2008-6-12

关于印发《上海市创意产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沪经规[2008]452号

市经委、市委宣传部

2008-6-17

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工作的意见

沪劳保技发[2008]35号

市委组织部、市劳动保障局、人事局、发改委、财政局

2008-6-26

关于发布《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的通知

沪府发[2008]28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08-7-7

关于印发《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科合[2008]第025号

市科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2008-8-8

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

沪金融办通[2008]3号

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

2008-8-11

关于落实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沪工商注[2008]212号

市工商局

2008-8-11

上海市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专项扶持实施办法

沪经节[2008]484号

市经委、财政局

2008-8-13

关于印发《上海市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专项扶持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经委、财政局

2008-8-20

关于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政策意见

沪府办发[2008]38号

财政局、发改委、经委、地税局、外经贸委

2008-8-23

市发展改革委制定的《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上海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上海市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府发[2008]33号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8-8-23

转发市金融办等四部门关于本市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

沪府办发[2008]39号

市金融办、工商局、农委、经委

2008-8-29

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沪质技监计[2008]62号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科委、财政局

    

关于转发市经委、市发展改革委制订的《上海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2008)》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8]41号

上海市经委、发改委

2008-9-17

关于本市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若干意见

沪府发[2008]3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08-9-23

关于印发《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专项扶持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经节[2008]560号

上海市经委、财政局

2008-9-28

关于发布《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

沪经技[2008]606号

上海市经委、国资委、财政局、工商局、知识产权局、版权局

2008-10-9

关于加快促进上海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沪委发[2008]16号

上海市委、市政府

2008-10-16

关于推进张江高科技园区孵化器建设实施办法

沪张江区管[2008]47号

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

2008-11-12

1.2 上海市科技创新政策框架

    国家“60条”政策与上海科技创新“36条”政策两者体系相近,但排列方式和分类上有所差异。为便于查阅和使用科技创新政策,本报告从科技投入、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人才政策、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政府采购八个方面对上海市科技创新政策体系进行梳理(见图1),以更清晰地了解上海市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的构成和分布,为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提供依据。

    在图1所示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中,有些政策是对所有企业都可以适用的普适性政策,如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些政策是对企业的发展阶段、企业规模和企业性质有特定要求的专项性政策(见图2)。图2是按照企业的发展阶段对政策进行分类,以清晰地了解企业在各个发展阶段可以享受到哪些特定政策的支持。

第二章上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落实进展

  本章按照上海市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的分类,从科技投入、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科技人才、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这八个方面对2008年上海市科技创新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以全面了解上海市2008年科技创新政策的总体实施效果。

2.1 科技投入政策落实进展

  根据国家财政支持力度和方向,上海市在配合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的同时,根据本市特点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本市创新环境营造的财政专项资金政策,各区县根据市财政专项政策和区县特点,也设立了各自的专项扶持资金。下面对上海市重点科技投入政策的实施成果进行总结和分析。

  1、国家重要项目匹配大幅增长

  2008年度国家重要项目上海市匹配资金资助1100个项目,资助金额1.8亿元,比2007年度匹配资金资助的761个项目和资助金额的1.53亿元分别增长了44.5%和17.6%。

  2、创新基(资)金资助稳步增长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国家创新基金”)和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上海市创新资金”)是专门用于鼓励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政府专项资金。上海市创新资金与区县财政支持资金共同组成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的地方支持资金。

  2008年上海市创新资金项目立项559项,比2007年的512项增长了9.2%,支持经费2.07亿元,其中市级创新资金支持经费1.03亿元,比2007年增长了74.4%,区级创新资金支持经费1.04亿元。

  上海共获得国家创新基金项目215项,获得支持资金1.28亿元,比2007年度的211项和获得的1.24亿元的支持资金分别略有提升。其中创新基金一般项目164项,支持资金9400万元;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28项,支持资金990万元,名列全国第二;创新基金重点项目2项,支持资金340万元;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10项,支持资金785万元;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11项,支持资金1248万元。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获得国家支持的经费额名列全国第一。

  3、科技小巨人工程支持面扩大

  2008年有27家企业被授予“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称号,比2007年的19家增加了42%,比2006年度的20家增加了35%,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数累计达66家。对科技小巨人企业市区两级政府各资助150万元,资助总经费8100万元。94家企业被授予“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称号,比2007年度的97家略有减少,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数累计达241家。对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市区两级政府各资助100万元,支持经费总额达1.88亿元。市区两级政府支持经费总额达2.69亿元,累计6.85亿元。上海市科委制造业信息化专项专门设立了小巨人企业子项,为小巨人企业的信息化提供420万元的经费支持。“ 科技小巨人工程 ” 正成为上海科技工作市区联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品牌和亮点之一。

  4、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年度计划平均支持力度加大

  2008年上海市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计划共立项211个,自主创新专项资金补贴2.22亿元,平均每个项目的补贴金额为105.2万元,立项项目数比2007年的248项略有减少,但支持金额比2007年的2亿左右增长了10%,每个项目的平均支持金额比2007年的80.6万元增长了30.5%。

  5、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聚焦重点、突出效应”

  2008年,申报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的项目800余项,270项获得资助,占全部申报项目的33.8%,资助金额为2200万元。其中,标准化修订项目81项,资助金额942万元,分别占资助项目总数的30%和资助金额的42.82%;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项目79项,资助金额559万元,分别占29.26%和25.41%;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76项,资助金额571万元,分别占28.15%和25.95%;采用国际标准项目34项,资助金额128万元,分别占12.59%和5.82%。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资助了150家企事业单位,体现了 “聚焦重点、突出效应”的作用。

  6、科技兴农专项立项围绕重点项目、重点区域和特色产业

  2008年共验收、结题95个科技兴农课题,这些项目获得了41项自主知识产权,其中新品种保护权12项、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14项、软件著作权4项、新药证1项。2008年科技兴农项目实施情况及与2007年的比较如表3所示。

  表3 科技兴农项目实施情况

  科技兴农项目

  2007年设立

  2007年结题

  2008年设立

  2008年结题

  总课题数(个)

  108

  93

  85

  95

  攻关项目课题(个)

  46

  56

  46

  63

  推广项目课题(个)

  53

  31

  29

  27

  转化项目课题(个)

  4

  2

  4

  1

  引进消化项目课题(个)

  5

  4

  6

  4

  获得自主知识产权(项)

  

  46

  

  41

  7、新产品和火炬计划为政府采购和技术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

  2008年上海市有248个新产品获得上海市重点新产品称号,比2007年的233项略有增加;2007年有95个新产品获得国家级重点新产品称号,获资助金额1000万元,平均每个新产品获得资助10.5万元;2008年有21个新产品获得国家级重点新产品称号,获资助金额940万元,平均每个新产品获得资助44.76万元,资助强度同比增长326%。

  2008年,上海共获得国家火炬计划项目60个。火炬计划为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对于进一步完善上海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8、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

  ①科教兴市重大专项构筑科技人才平台:已启动实施的57个科教兴市重大项目中,48个项目通过了中期评估,19个项目通过了后评估。截止2008年底,57个科教兴市重大项目共申请专利1255项,其中发明专利975项、占77.7%;获得专利授权378项,其中发明专利2473项、占64.3%;获得版权152项、商标107件。共凝聚了4000多名高端创新人才,其中项目领军人才58名(留学回国人员17名,占29%),如中微公司的尹志尧、展讯通信的武平、微创医疗的常兆华、中信国健的郭亚军等。

  ②2008年度上海市节能技改计划立项187个,核准专项资金支持1.41亿元,总投资23.53亿元,预计年节约标煤60.33万吨。

  ③2008年度上海有4家企业被批准为国家创新型企业,分别是:振华港口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④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资助2亿元。

2.2 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进展

  1、企业税前扣除的研发费用总额增长幅度较大

  2007年度,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为51.81亿元,比2006年度的36.77亿元增长了40.9%,其中内资企业27.75亿元,比上年的16.69亿元增长了66%;外资企业24.06亿元,比上年的20.08亿元增长了19.82%。2007年上海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与2006年的比较如表4所示。

  表4 2006-2007年上海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及加计扣除情况比较表

  

  项目

  2006年

  2007年

  增长率(%)

  1

  全市R&D经费(亿元)

  258.84

  307.50

  18.80

  2

  企业R&D经费(亿元)

  176.02

  209.02

  18.75

  3

  研发费用据实扣除额(亿元)

  74.47

  143.12

  92.18

  4

  研发费加计扣除额(亿元)

  36.77

  51.81

  40.90

  5

  (3+4)税前扣除额(亿元)

  111.24

  194.93

  75.24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强调知识产权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2008年上海市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812家,比2007年度的2743家减少了34%。其中,1553家企业申报并通过2008年度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1190家企业没有申报2008年度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59家。未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主要原因:一是没有授权的知识产权;二是研发费用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三是有的企业还处于某些政策优惠期;四是部分企业认为新办法要求太高,主动放弃。这部分企业将通过过渡期政策,并尽快达到新的标准。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总数达到19191项,其中发明专利3480项,软件著作权3562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起激励作用。

  3、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认定所得税优惠政策得到落实

  2008年度认定软件企业282家,比2007年度的292家略有下降。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得到落实。

  2008年度1782项软件产品取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比2007年度的1422项增长了25.3%。软件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得到落实。

  4、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的受益面较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1号)的规定,经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可以享受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但由于企业自身条件不足或地方配套措施未能及时跟上等原因,国家级高新技术创业中心能享受到的面非常狭小,上海有8家国家级高新技术创业中心享受到121号文政,名单见表5所示。

  表5 上海国家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享受121号文政策明细表

  单位名称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科技创业中心

  √

  √

  √

  X

  上海都市工业设计中心有限公司

  X

  X

  √

  X

  上海慧谷高科技创业中心

  X

  X

  √

  X

  上海同济科技园孵化器有限公司

  X

  X

  √

  X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

  √

  √

  X

  上海张江药谷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X

  X

  √

  X

  上海杨浦科技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

  √

  √

  X

  上海复旦科技园高新技术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

  √

  √

  X

  注:“√”为享受到四税政策,“X”则表示没有享受到。

2.3 金融支持政策落实进展

  1. 创业投资政策得到较好的落实

  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和税收优惠等一系列政策的落实推动了上海创业投资业的发展。根据2006年12月国家十部委颁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科技创新“36条”政策,2008年有6家创业投资企业通过了上海市发改委的备案,使已经“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从2007年的27家增加到33家。通过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总计68亿元,投资各类项目374个,创业投资总额超过100亿元,带动民间投资超过200亿元。

  根据国家科技部、国家财政部颁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上海市有6家机构获得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1368万元,平均每家机构获得228万元;2008年有11家机构获得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1248万元,平均每家机构获得113.45万元,可见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影响面扩大了,更加关注其“引导”作用。加上上海地方政策扶持,上海创投企业共获得3000多万的无偿补助,大大增加了上海创投企业投资的信心。

  2007年、2008年已通过引导基金资格审查的创业投资机构名单见表6。

  表6 2007年、2008年上海市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创业投资机构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类别

  1

  上海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2

  上海鼎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3

  上海信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4

  张江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5

  上海同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6

  上海闵行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企业

  7

  上海张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企业

  8

  上海天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企业

  9

  上海欣盛航空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企业

  10

  上海新鑫投资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企业

  11

  上海交大信息投资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企业

  12

  上海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企业

  13

  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企业

  14

  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企业

  15

  戈壁合伙人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企业

  16

  上海慧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企业

  17

  上海科技投资公司

  创业投资企业

  18

  上海大学科技园

  服务机构

  19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服务机构

  20

  上海复旦科技园高新技术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机构

  2. 风险救助专项资金落到实处

  2007年上海市创业风险投资机构236家,风险投资管理资本304.6亿元,占2007年公布的全国创业风险投资资本总量663.8亿元的40%强。

  根据上海市科委、发改委、财政局发布的《上海市创业投资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27家经“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中7家于2007年底缴纳了创业投资风险准备金1580万元。2008年1月,设在上海市创业投资协会的上海市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正式接受已交纳风险准备金并完成备案的创业投资机构对投资失败项目的风险救助资金的申请。2008年共有7个投资失败的项目申请风险救助资金,2项获得批准,资助金额515万元。

  案例

  某创业投资企业2001年对拥有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证书的某IT企业进行了投资,投资金额为90万元。由于多种原因,公司经营不善,于2003年决定终止经营,投资失败。该创业投资企业根据《上海市创业投资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投资项目进行了清算,并向上海市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提出补偿45万元风险救助资金的申请。根据该政策的规定,该企业事先进行了创业投资机构的登记备案并缴纳了30万元的风险准备金,且投资周期已满两年,符合申请风险救助的基本条件。经管理办公室理事会审核后,同意给予其45万元的救助。

  3. 新的融资渠道缓解企业融资瓶颈

  2008年,上海出台了小额贷款、鼓励股权出资和股权出质、担保、知识产权质押等政策,为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提供了新的渠道。

  (1)小额贷款公司

  上海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市农委、市经委四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本市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通过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为融资困难的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拓宽中小型科技企业的融资渠道。2008年,7家小额贷款公司先后成立,注册资本3.86亿元;11家取得上海市金融办的批准文件,在筹办当中。

  案例:老板抵押个人房产贷款50万元,一周到账

  某公司是一家做智能楼宇通信系统的创业型公司,2002年成立以来稳步发展,公司的信誉很好。2008年接到不少大的订单,在营业额翻倍的同时,资金的需求量也大增,因没有任何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未果。新成立的宝山宝莲小额贷款公司为该公司开了变通之道。依靠公司良好的信誉和大股东的自有房产作质押,获得了急需用于采购设备的50万元贷款。该公司因此成为了上海宝山宝莲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第一个客户,虽然20%的贷款年利率较银行利率高出许多,但是由于其便捷和快速的服务,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

  (2)股权出资和股权出质

  2008年8月6日上海市工商局发布的《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落实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工商注[2008]212号),鼓励股权出资和股权出质。

  案例

  薄先生仅能拿出160万元注册投办一家信息科技公司,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不少银行表示注册资本160万元的公司太小了,最多给他20-30万元的个人信用贷款。薄先生利用股权出资新政,把个人持有的部分股权经评估作价969万元,注入到拟办的信息公司中,使该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增到1000万元以上,从而顺利地获得了银行贷款。

  (3)融资贷款担保

  2008年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上海分公司为156项高新技术项目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为5.46亿元,分别比2007年的142项和4.72亿元增长了10%和15.6%,高新技术融资贷款担保的历年情况见表7所示。

  表7 高新技术(90%*)项目融资担保及占当年度贷款比例

  年份

  高新技术

  年度贷款情况

  项目

  (项)

  贷款金额

  (万元)

  担保金额

  (万元)

  项目

  (项)

  贷款金额

  (万元)

  担保金额

  (万元)

  占贷款比例

  (%)

  1999年

  138

  15300

  12240

  191

  24350

  18575

  62.83

  2000年

  86

  14262

  12835

  1038

  151536

  129518

  9.41

  2001年

  185

  34670

  31203

  1438

  259697

  222476

  13.35

  2002年

  225

  41493

  36477

  1537

  332899

  284172

  12.46

  2003年

  235

  49677

  44042

  1451

  311788

  266836

  15.93

  2004年

  200

  45300

  40353

  1042

  243911

  209172

  18.57

  2005年

  141

  44618

  40156

  944

  270500

  232156

  16.49

  2006年

  155

  72856

  65409

  818

  264331

  228163

  27.56

  2007年

  142

  52996

  47203

  752

  223351

  192258

  23.73

  2008年

  156

  60646

  54581

  703

  223262

  192927

  27.16

  总计

  1663

  431818

  384499

  9914

  2305625

  1783326

  18.73

  *:表中“贷款金额”与“担保金额”相差10%,因贷款金额的10%由风险窗口的银行承担。

  从表7可以看出,高新技术项目贷款金额和担保金额开始回升。

  (4)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特定的知识产权向债权人出质用于担保债权的实现,并因此获得贷款的融资方式。浦东新区为深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张江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的建设,探索基于知识产权价值体现的创新融资机制,有效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短期融资瓶颈,浦东新区科委于2006年底在浦东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试点,截至2008年底已为30家企业提供了40笔贷款累计金额5000万元的贷款担保,,同比增长183%,解决了部分中小型科技企业的贷款难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在经过两年成功的试点后,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2008年8月新区科委组织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将该专项资金单笔担保额度由100万元扩大到200万元,担保期限由1年延长到3年。对全部15家贷款到期企业的业绩分析表明,大部分企业在接受该项贷款期间,资产增长明显(仅2家企业的资产出现减少),资产增长率最高达534.84%,净资产平均增长率达143.94%。受贷企业发展状况普遍良好,未发现危及贷款安全的风险因素。已有9家企业进行了续贷。

  案例

  某公司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受贷后稳健成长的一个例子,该公司于2007年2月得到第一笔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当时其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为4704万元和3504万元,贷款之后发展良好,至2008年2月,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达到6745万和4124万元,同比增长分别为43.4%和17.7%,并吸引了多家创业风险投资机构与公司洽谈投资事宜。

2.4 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政策落实进展

  1、研发基地建设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

  上海市研发基地建设聚焦风力发电、建筑节能、数字农业、导航技术、港口机械、核电装备、汽车电驱动等领域,整合战略产品研发过程中的相关创新资源,改良研发装备,加强团队建设、探索运行机制,加快重点产业升级急需的共性技术研发和推广,提高了相关领域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截至2008年底,上海市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研发基地的建设情况见表8所示。

  表8 上海市创新基地建设情况

  基地建设

  

  

  2007年

  2008年

  实验室

  国家级

  年度新增(家)

  1

  0

  累计(家)

  1

  1

  国家重点

  年度新增(家)

  4

  0

  累计(家)

  31

  31

  市级重点

  年度新增(家)

  6

  5

  累计(家)

  66

  70

  中心

  工程研究中心

  国家级(家)

  16

  12

  市级(家)

  9

  9

  工程技术中心

  国家级(家)

  8

  8

  市级(家)

  51

  36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年度新增(家)

  4

  0

  累计(家)

  31

  31

  2、孵化基地、创业中心和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又上新台阶

  截至2008年底,上海有高科技企业孵化基地35家,在孵企业2100多家,技工贸总收入67.8亿元,孵化器专项资金资助金额1500万元。

  2008年上海虹口创业中心被批准国家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使上海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增加到16家。16家国家级创业中心的孵化面积达到31.5万平方米,在孵企业达到1300家,当年新增在孵企业329家,当年毕业企业总数达到80家。上海国家级创业中心在地理上呈现等边三角形的分布态势,东北以杨浦为中心,集合虹口区和闸北区三个区,共有5家国家级创业中心(杨浦、复旦、同济、虹口、上大);西南以徐汇区为中心,集合闵行区共有5家国家级创业中心(市创、慧谷、漕河泾、聚科、莘闵);东部在浦东张江地区集中了4家国家级创业中心(张江、药谷、都市工业、信息安全);南部和西部分别是黄浦区的集成电路设计创业中心和青浦区的上海青浦科技创业中心。从企业孵化器的分布来看,上海地区创业中心主要集中在高校密集区和张江高新区内,2008年张江高新区出台了《关于推进张江高科技园区孵化器建设实施办法》,主要涉及张江区域内的孵化器、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的认定办法和相关细则。

  2008年,在全国认定的7家国家大学科技园中上海有2家,它们分别是上海财经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上海电力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到2008年底,上海共有10家国家大学科技园,其它8家分别是复旦大学、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大学、东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3、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成绩卓著

  2008年,上海建设路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技术中心被批准为第十五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使上海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增加到36家; 47家企业技术中心被批准为第十四批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使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总数增加到254家,见表9。(说明:企业技术中心当年总数不是往年累加,因为有些技术中心当年需要重新认定。)

  表9 企业技术中心数量

  级别

  2007年

  2008年

  总数

  国家级(家)

  32

  4

  36

  市级(家)

  220

  47

  254

  区级(家)

  285

  

  

  4、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深化

  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2008年的工作重点是在法规落实、区域合作、研发服务和平台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不断提高服务本地区、服务长三角、服务全国的能力,努力将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成为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区域试点示范。截止到2008年底,入网共享的大型仪器达1839台(套),比2007的1517台(套)新增322台(套),资产原值23.56亿元,比2007年的21.97亿元新增1.59亿元,集聚180家仪器加盟单位,比2007年的151家新增29家。上海已有5000多个国内外数据库、79个重点实验室、147个工程技术中心等各类科技资源加盟。

  5、科普场馆建设有利于科普知识的扩散

  自从2004年上海市政府首次把提升和改造10家科普教育基地列入市政府实事工程以来,到2008年底,上海已初步建成以上海科技馆为引领、20个专题性科技场馆为主干、143个基础性科普教育基地为支撑的科普场馆网络,不断满足市民科普活动需求,上海科技馆已累计接待国内外观众达1510万人次。

2.5 科技人才政策落实进展

  1、成果转化类人才引进力度加大

  2008年,上海市共引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所需的各类人才158人,比2007年的90人增长了75.6%。近三年的人才引进情况见表10所示。

  表10 上海市引进成果转化类高新技术人才情况

  年度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年度引进人才(人)

  55

  90

  158

  累计引进人才(人)

  972

  1062

  1220

  2、人才开发多层次推进

  2008年,上海市人保局大力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重从2002年末的6.22%提高到2008年末的21.07%。试点开展一系列人才开发活动,如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高师带徒”等活动;大力开展多层次职业技能竞赛;制定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的指导性文件。2008年上海汽车工业集团、上海电气集团等22家企业(集团)的101个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项目实施方案通过评审并启动试点。同时深入推进校企合作,截止2008年末,本市累计发展校企合作院校83家,培养1.49万人。上海市人才计划项目的人才开发情况见表11所示。

  表11 人才开发情况

  项目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领军人才(人)

  108

  113

  128

  人才发展基金(人)

  

  76

  81

  浦江人才计划(人)

  222

  217

  211

  3、人才激励的力度不断加大

  政府特殊津贴每两年资助一次,2008年上海市有85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其中有11位高技能人才首次纳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范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2万元,由中央财政专项列支拨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并颁发国务院印制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

  57个项目获200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比2007年度的54个提高了5.5%,占全国比重的16.4%,比2007年的15.4%提高了1个百分点。

  299项科技成果获得2008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其中,自然科学奖21项(其中一等奖7项);技术发明奖24项(其中一等奖7项);科技进步奖254项(其中一等奖32项)。外籍科学家巴士威被授予国际科技合作奖。从获奖人来看,2008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员2458人次,45岁以下的中青年科技人员占70.9%,其中35岁以下的占30.34%,他们已成为本市科研队伍的生力军和骨干力量。从创新主体来看,企业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完成的成果122项,占总数的40.8%。在奖励力度上,从2008年度开始,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的奖励标准从原来的10万元、5万元、2万元,分别提高到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金标准和奖励总额翻了一番。

  4、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职称评审越来越受重视

  2008年434名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人才获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职称评审,比2007年的398人增长了9%,其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2人,高级工程师28人,工程师372人,初级职称22人。累计通过职称评审的人数达4375人,近3年的情况见表12所示。

  表12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职称评审情况

  年度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获初级职称人数(人)

  57

  65

  22

  获中级职称人数(人)

  215

  299

  372

  获高级职称人数(人)

  82

  34

  40

  通过职称评审总人数(人)

  354

  398

  434

2.6 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政策落实进展

  1、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认定项目转化良好

  2008年,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认定办公室认定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760 项,比2007年的703项增长了8%,累计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5790项,见表13所示。据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统计,上海市目前处于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内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认定项目有3958项,其中2717项在2008年实现了销售,销售实现率为68.6%,销售收入总额为982.89亿元,比上年的746.46亿元增长31.7%;实现利润108.95亿元,项目的平均利润率为11.1%,比上年的18.2%回落了7.1个百分点;上缴税收总额63.47亿元;兑现财政专项扶持资金4.4亿元。2008年,高转项目的销售额占上海工业总产值的3.83%,占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的16.27%,分别比上年的3.2%和13.3%增加0.1%和3%。高转项目的转化规模明显提升。2008销售收入超千万元的转化项目921项,占同期认定的高转项目总数的比例为24.3%,和2005年的11.7%相比翻了一番。高转项目体现出和本市产业布局的高度契合。例如,新材料领域的高转项目数量和销售总额均排名第一,30.1%的项目合计实现销售额301.6亿元。接下来依次是先进制造、电子信息、交通运输、新能源与高效节能。这五个领域的转化项目实现的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八成以上。不过,全球金融危机和项目本身特点等因素对高转项目的转化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一方面体现在项目的平均利润率回落了7.1个百分点,另一方面体现在高转项目的销售实现率在递减,如2003年认定的高转项目,2008年只有49.7%的项目仍在销售,这一比例比2007年下降了6.8%; 2004年认定的高转项目2008年只有56.5%的仍有销售,比上一年下降了7%。数据显示,高转项目在认定后4—5年内进入“瓶颈期”。

  表13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情况

  年度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年度认定数量(项)

  786

  703

  760

  累计认定数量(项)

  4327

  5030

  5790

  2、技术合同成交的平均金额略有增长

  2008年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登记“四技”合同28713个,比2007年的27742个增长了3.5%,技术合同成交金额485.75亿元,比2007年增长12.3%,技术合同的平均成交额为169.17万元,比2007年的155.95万元增长了8.48%。其中,技术开发合同7154个,成交金额213.23亿元;技术转让1749个,金额229.53亿元;技术咨询3873个,金额6.41亿元;技术服务15937个,金额36.57亿元,见表14所示。

  表14 上海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情况

  年度

  2007年

  2008年

  增长率(%)

  技术合同年度认定数量(项)

  27742

  28713

  3.5

  成交金额(万元)

  432.64

  485.75

  12.3

  其中

  技术开发

  认定数量(项)

  6425

  7154

  11.3

  成交金额(亿元)

  181.50

  213.23

  17.5

  技术转让

  认定数量(项)

  2133

  1749

  -18.0

  成交金额(亿元)

  212.49

  229.53

  8.0

  技术咨询

  认定数量(项)

  3086

  3873

  25.5

  成交金额(亿元)

  5.50

  6.41

  16.5

  技术服务

  认定数量(项)

  16098

  15937

  -1.0

  成交金额(亿元)

  33.15

  36.57

  10.3

  

  3、技术进口合同平均成交金额增3成

  2008年上海市商务委共受理技术进口合同登记2843份,同比增长了8.1%;合同总金额70.53亿美元,同比增长了42.6%;平均成交金额248.07万美元,比2007年的187.95万美元增长了31.99%,见表15所示。其中专利技术的许可和转让8份,金额0.26亿美元;专有技术的许可或转让334份,金额32.12亿美元;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2078份,金额24.43亿美元,见表15所示。

  表15 上海技术进口合同登记情况一览表

  年度

  2007年

  2008年

  增长率

  技术进口合同登记数量(份)

  2631

  2843

  8.1

  合同总金额(亿美元)

  49.45

  70.53

  42.6

  平均成交金额(万美元)

  187.95

  248.07

  32.0

  专利技术的许可和转让

  合同数量(份)

  16

  8

  -50.0

  成交金额(亿美元)

  0.82

  0.26

  -68.3

  专有技术的许可或转让

  合同数量(份)

  286

  334

  16.8

  成交金额(亿美元)

  16.37

  32.12

  96.2

  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合同数量(份)

  2007

  2078

  3.5

  成交金额(亿美元)

  20.32

  24.43

  20.2

2.7 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政策落实进展

  1、专利资助政策得到较好的落实

  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财政局2007年出台的《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专利资助分专利费资助和专项资助两种。按照上海市知识产权局2007年出台的《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实施细则》,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均已审核同意下达资助费用。除部分企业由于账号变换等原因外,资助费用均已落实。

  2008年专利申请量52835件,比2007年的47205件增长11.9%,其中,按专利申请的种类分,发明专利17829件,比2007年的15212件增长17.2%;实用新型专利14327件;外观设计专利20679件。按专利申请人分,工矿企业34162件;科研院所1743件;大专院校7787件;机关团体2283件。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45975件,同比增长11.7%。

  2008年专利授权量为24468件,与2007年的24481件基本持平,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为4258件,比2007年的2929件增长30.7%。

  至2008年底,上海市专利示范企业66家,比2007的29家增加37家;上海市专利试点企业190家,比2007年的261家减少71家;上海市专利培育企业214家,比2007年的102家增加112家。

  2、发明创造奖酬给付形式多样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于2007年颁布了《上海市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与职务奖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之后,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了多次座谈会,听取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交流执行的情况,探讨遇到的问题。《办法》经过一年多的实施,对本市明晰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和兑现职务发明创造的奖酬起到了指导和积极的促进作用。其特点是职务发明创造奖金给付形式多种多样,见表16所示。有的单位奖金给付一步到位,高校、企业和科研院所三类单位比较,高校的给付奖金数额较高;大多数高校对于发明创造的奖金给付分两步走,即专利申请完成后给予一半奖金,专利授权后再给予另一半的奖金。发明专利的奖励金在5000元—6000元左右,实用新型专利1000元—1500元,远高于《办法》所规定的发明专利2000元、实用新型专利500元奖金的最低标准。企业和科研院所在这方面的奖金数额基本与《办法》规定的相同,即发明专利2000元、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500元。

  表16 发明人的奖酬给付形式举例

  组织类别

  给付形式

  代表性做法举例

  企业

  设立奖项

  某公司设立“新产品毛利奖”,即对于当年的新产品,将该产品近3年销售毛利的3%作为奖励给这个生产线的人员,这其中包括了专利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技术入股

  某集团研制出一个新产品“耐高温纤维”,集团觉得该产品的市场前景十分好,就投资了1000万元成立了一个新公司专门生产该产品,并将其中的300万干股作为奖励给予该项专利的发明人。

  专利实施产生利润

  有些企业根据专利实施后的税后利润,提取一定的比例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

  科研院所

  科研院所多数以课题组为单位,在扣除各种成本和税金后,将课题经费剩余部分作为奖金按一定比例返还给课题组,其中就包括了对专利发明人的酬金。

  高校

  高校在给付报酬方面有两种模式:第一种是专利权转让或者许可实施的,将转让费或者许可实施费税后收益的30-50%的作为报酬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第二种是以课题组为单位,在扣除上缴学校和其他开支以外,剩余部分作为报酬发放。

  

  3、知识产权作价投资入股得到有效落实

  《知识产权投资入股登记办法》[沪工商注[2006]246号]鼓励和规范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以知识产权投资入股设立内资公司。截至2008年底,上海市共设立以知识产权投资入股的企业43家,注册资本总额达到7.77亿元,其中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2.93亿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7.7%。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企业20家,占企业总数的46.5%;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企业11家,占企业总数的25.6%。

  案例

  某植物胶囊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股东上海某生化有限公司以《植物性硬胶囊壳材料及其生产方法》、《无有机溶剂结冷胶及其生产工艺》、《植物性软胶囊及其生产工艺》、《一种新的卡拉胶生产方法》四项专利技术作价2040万元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4%。

  4、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有序开展

  按照上海市政府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从2006年开始至2010年,每年认定20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008年认定上海轻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为第三批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截止至2008年底,累计认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共60家;认定上海航空电器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为第四批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培育企业,认定上海裕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为第四批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争创单位)。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被认定为市知识产权示范培育企业的,由专项资金给予30万元的创建费用补贴;对被认定为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再给予70万元的创建费用补贴。

  5、自主品牌建设有较大的进展

  2008年,经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8件,比2007年的5件增长了60%,上海“中国驰名商标”累计61件;经认定的上海市著名商标324件,比2007年的174件增长了86%,上海市著名商标累计686件;商标申请注册3.47万件,占全国的5%,商标核准注册数为1.74万件,占全国的4.3%,累计有效注册商标13.29万件,占全国的3.9%。

  2008年,在近400家企业积极申报的基础上,最终推荐175项产品、95项服务、4项区域(分别为黄浦豫园、青浦朱家角、静安梅泰恒和卢湾八号桥)获得上海名牌称号。2008年度服务类上海名牌的累计无形资产达到793亿元,比2006年度的160亿元增长了近4倍。经统计,截止至2008年底,上海共有上海名牌784个,其中,产品类627个,服务类151个,区域类6个;85个中国名牌产品;1个中国世界名牌产品。

  6、专利新产品认定工作进展顺利

  2008年认定专利新产品60个,比2007的77个下降了22%,累计认定专利新产品419个。

2.8 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政策落实进展

  2006年以来,上海市财政局出台了《上海市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产品暂行规定》;上海市经委、发改委、财政局、建设与交通委出台了《上海市鼓励重大技术装备首台业绩突破实施办法(试行)》;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发改委、科委发布了《上海市重大基础设施采购自主创新成果的试行办法》。上述实施细则发布后,建设交通领域发布了第一批《上海市建设交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目录》。“大口径土压平衡盾构掘进技术”已被列入政府采购,在“外滩地下通道”建设项目中应用。外滩工程、青草沙水库、虹桥枢纽、铁路上海站北广场综合交通枢纽主体工程都开展了采购建设交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工作。制定了重大技术装备首台业绩突破项目认定、鼓励重大技术装备首台业绩突破、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产品和重大基础设施采购自主创新成果相关政策。2007年第一批编制发布3个政府重大工程招标办法(外滩工程、青草沙水库、虹桥枢纽工程),公布了用于工程中的18个技术目录。建工集团中标外滩工程和虹桥枢纽工程,城投集团中标青草沙水库工程,2008年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中标政府重大交通工程—铁路上海站北广场综合交通枢纽主体工程。

  

第三章上海落实科技创新政策的举措

3.1上海市科委多管齐下促进科技创新政策落实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通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通过拟订本市科技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草案等科技活动,来提高上海市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改善科技创新环境。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是提供科技创新政策服务的专门机构,主要任务就是宣传和推进各项科技创新政策的知晓与落实,在落实上海市科技创新政策的过程中起到了引导和带头作用。

3.1.1 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和培训

  2008年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简称市转化中心)以不断提高创新政策的知晓率、便捷性、兑现率和受益度为根本目标,通过市区联动,充分发挥各企业集团、协会和中介机构等社会力量,聚焦科技创新“36条”政策、成果转化政策、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涉及面广、企业普遍关注的政策,将全面普及与重点培训相结合,集中宣讲与点对点辅导相结合,采取定时定点、预约上门、专题报告等一系列方式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不断扩大科技创新政策的知晓率和覆盖率,使更多的科技企业、科技人员知晓政策、掌握政策、享受政策,为科技创新政策的有效落实与推进奠定了基础。

  一是构建市区联动、社会力量参与的政策服务机制。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依托38个成果转化工作联络站,联合行业协会、科技中介机构等社会力量,开展科技创新政策服务工作,形成由政策整理、宣传培训、咨询辅导、协调落实、统计分析、政策评估和政策研究等七个环节构成的科技创新政策服务链,基本构建了市区联动、社会力量参与的政策服务机制。

  二是编写服务指南和编辑政策汇编。市转化中心从企业的实际需求出发,对上海科技创新政策中部分涉及面较广、优惠力度较大的30个政策编制成了《上海科技创新政策申报服务指南》,把政策涵义、政策依据、申请流程等要素以流程图加文字的形式表达出来,直观而清晰地标明享受政策的条件、申请流程、申报材料等,方便企业了解并享受政策。《服务指南》的发布受到了广大企业的欢迎,2008年通过各区县科委和一门式服务窗口向企业免费发放15000册。同时,市转化中心在2007年编印的上海科技创新政策实施细则《汇编一》和《汇编二》的基础上,完成了《实施细则汇编三》的编印,收录国家实施细则37个,上海的实施细则12个,并免费向企业发放一万册。截止到2008年底,市转化中心一共收集整理国家、上海及各区县的科技创新相关政策216条,企业可以通过成果转化网和一门式服务窗口很方便地查询。

  三是大力开展政策培训。市转化中心采取定点定时、预约上门、专题讲座等培训方式,三管齐下,形成了富有实效的培训体系。同时编制科技创新政策培训计划,动员区县、企业集团、协会及中介机构等社会各方共同办好政策培训活动。据统计,2008年市转化中心共组织举办各类政策培训131场次,培训人员13442人次。为方便企业科技人员申报职称,市转化中心联合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共同编制了《职称申报服务手册》,并举办辅导培训。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依托市转化中心、各区(县)科委、高新区各分园、各有关行业协会等机构,组织拟参与申报的企业进行专题讲解,累计服务10000多人次。

  《华东科技》杂志加大了对科技创新政策的宣传力度,开辟了“政策”专栏,每期均有政策解读、政策集锦和政策咨询等内容,并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创业板等政策进行了专题报道,对普及科技创新政策起到了比较好的作用。

  为充分发挥科普教育基地作用,编印《上海科普教育基地地图》、《上海科普教育基地旅游手册》,以发放“参观护照”等形式,加强对科普基地的宣传。同时,通过拓展中小学课程资源、举办流动科技馆、科普展品大篷车等形式,进一步盘活科普教育基地资源。

3.1.2 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重点政策的落实

  1、制定实施细则

  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上海市科委与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制定了《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沪科合[2008]第25号),进一步明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组织与实施、申报材料与申报流程等,方便企业申报。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调动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管理单位和相关人员提供服务的积极性,与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了《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奖励资金暂行管理办法》。

  2、优化落政流程

  为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上海市科委与市财政、国税、地税、发改委、经信委、知识产权局共同组成“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工作。认定指导小组下设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简称“认定办”),设在市科委,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和管理的日常工作。认定办在上海科技网(www.stcsm.gov.cn)开辟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南,主要包含办事指南、在线受理、政策法规、问题解答、状态查询、结果公告等项内容,公开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依据的有关文件。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对《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申请书》进行了修订,并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认定申请、推荐审核、立项推荐、评委会终审、认定批准等环节进行了完善,增加了网上公示环节。为配合浦东新区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市转化中心与浦东新区科委签署了“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授权认定工作备忘录”,明确注册在浦东新区的企业可以直接由新区科委实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申报受理、组织专家评审、推荐联合评委会审核的全过程项目认定,报经评委会备案审核后由认定办公室统一发证。

  3、推行网上评审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与市科委信息中心合作创建网上申报系统和专家评审系统,在全国率先试行网上专家评审,实现了企业申报、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全过程无纸化。上海市科委系统的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学技术奖、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等项目的评审均实现了网上申报、网上评审。自2006年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转化项目认定实行网上申报、网上专家评审以来,2008年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推行评委会网上审定。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减少了纸质材料申报量、提高了申请效率、使科技项目评审公平公正。

3.1.3 积极开展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和政策研究

  1、开展落政调研

  市转化中心组织了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专题调研,到区县、企业集团召开专题调研会,比较细致地了解到分布在各区县、企业集团的64家企业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中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形成了专题报告,为进一步深化该项政策的落实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对1420家大中型工业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状况开展了专题政策调研,并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市转化中心还开展了科技创新政策的调研、统计工作,从2008年3月份开始,走访了市政府15个委办局(市教委除外),收集了55个落政数据,形成了2007年度科技创新政策实施情况报告。

  上海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对全市15家国家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1号)的情况进行了调研,基本了解了孵化基地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的落实情况,形成了专题报告,反映了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落实政策提出了建议。

  2、加强政策研究

  市科委组织或参与了市委市政府有关科技政策研究,包括与市工商联组织的“上海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专题调研”、浦江创新论坛组织的“上海科技创新环境调研”、市人事局组织的“加强人才培育与引进调研”、市发改委组织的“长三角区域发展政策法制协调机制专题调研”、国家科技部组织的“海外归国人才创新创业企业政策问题调研”等。

3.1.4 加强政策落实的协调和服务

  市转化中心已经形成了“一门式”服务窗口、热线电话、企业创新沙龙和上门服务四个经常性的服务通道,方便企业进行政策咨询。据统计,2008年,“一门式”服务窗口受理咨询总数4347人次,截止2008年底,累计接待27805人次;热线电话4881个,通过企业创新沙龙为200余家企业提供面对面的政策咨询,为20余家企业提供上门咨询辅导服务。设立于1998年的“一门式”服务窗口成为政府服务企业的主要渠道、协调政策落实的主要载体、体现政府形象的重要窗口,2008年受理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贷款贴息申请98笔,受理上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人才引进101位,受理破格申领上海市居住证38人,受理成果转化类职称评审。“一门式”服务窗口通过每年两次的专题工作沟通会,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和信息沟通,进一步形成合力推进政策落实的工作格局,在持续提高社会各界享受政策的便捷性、降低服务成本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通过电话服务热线,随时回答企业在申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在市转化中心设立了定期咨询服务,每周四上午由专人负责咨询解答。而且,制定了本市认定工作实施方案,2008年8—10月间认定办成员单位分别或共同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由市区两级科委、经委、外资委以及高新区对2007年认定或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未申报的企业进行逐一排摸,找到未申报原因,再分别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3.2 其他政府部门落实科技创新政策的举措

  2008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也都积极采取制订政策实施细则、加大对政策的宣传与服务等措施提高政策的知晓率,促进政策的落实。

  1、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取“六个着力”推进重大项目攻关

  上海市发改委按规定做好创投企业的备案管理,牵头会同市有关部门大力推动各项创业投资发展的配套政策制定和实施,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相关政策的咨询和指导。在科教兴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项目实施中,采取了“六个着力”措施:一是着力聚集国家战略,上海电气百万千瓦核电、上海交大大型民机创新工程等23个项目符合国家16个重大科技专项;二是着力促进重大产业集聚发展,重点聚集了能源安全、大型(支线)飞机、第三代移动通信、集成电路等产业集群或产业链;三是着力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如上海电气2004年实现了国产百万千瓦超临界火电机组零的突破,已累计实现合同销售收入134亿元;四是着力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如展讯通信、新傲科技、微创医疗、上海电气等分别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二等奖;五是着力增强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如支持了“一网两库”、超算中心等10个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六是着力汇聚高端人才。

  2、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建立了“七个特别通道”落实政策

  2008年上海市国资委为落实《科技创新管理工作办法》、《科技创新考核办法》、《促进科技创新中国有产权流动的办法》、《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奖励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试行办法》、《国有企业科技创新项目操作平台管理办法》等五个实施细则,建立了七个特别通道:一是建立“特别产权入股”通道,选择部分企业进行对特别产权评估作价入股的试点工作,允许专利、商标、版权、技术标准及人力资源等特别产权作价出资。二是建立“特别价值认定”通道,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启动了一项特别价值认定程序,即:凡经产权市场公平公正审议委员会认定,“科教兴市”项目涉及国有产权,技术产权交易及技术成果的转让,可视需要作定向转让。按照这一特别规定,妥善处理了上海维豪公司承担的“可信移动终端及其安全平台”项目及上海“高清项目”的股权协议转让问题。三是建立“特别创新奖励”通道,第一期将重点奖励一批符合“两个优先发展”产业发展方向、属于国资重点支撑领域、属于企业关键产业或产品的核心技术攻关,已进入产业化阶段或即将进入产业化阶段的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项目。四是建立“特别目标考核”通道,企业用于增加科研投入和消化历史遗留问题的,可视同于实现利润,如对上汽新能源汽车的研发投入视同于利润进行考核。五是开辟“特别服务支撑”通道,结合国资国企调整重组,在整合“大院、大所、大企”存量的基础上,引入“大校”增量,夯实包括技术测试和资质认定等在内的应用类科研技术创新基础,形成体制内“支撑点”;指导以上海评估协会为代表的中介机构,在整合中、小型中介机构力量的基础上,通过与国际知名中介机构合资合作,组建若干个有竞争力、有品牌的集团型评估公司,形成体制外“支撑点 ”。 六是搭建“特别操作实施载体”,重构上海国盛资产经营公司的业务,使其真正成为国资国企实施“科教兴市”项目的载体。七是组建“特别项目工作团队”,指导相关企业加大国内外优秀人才的引进、集聚力度,积极为每一个市、委两级项目配备由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科研骨干和技术工人4类人员组成的特别工作团队。其中,上汽集团“氢动力汽车项目”已分别从国内外延揽百余名各类别、各层次的优秀人才。

  3、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政策

  根据《上海市鼓励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规定》要求和《上海市企业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上海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编制了《2008年度上海市产业技术创新指南》,并于2008年7月发布了《关于受理<2008年度上海市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计划项目>申报的公告》,明确了申报范围与条件、申报具体要求、申报程序与办法,下发了《2008年上海市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计划》申报指南,并于2008年11月《2008年度上海市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计划》。2008年度上海市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计划支持技术创新十大专项(即大型民机、TFT-LCD、大型风力发电、集成电路、高性能、特种纤维材料、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和救援、高技术船舶、探月工程、微电子装备、硅薄膜太阳能电池及组件)、技术攻关十大主题(即新型介入诊断与治疗器械、节能减排技术、煤的清洁高效开发利用、RFID技术示范应用、电子商务、工业网络化控制、下一代移动通信系统、高端光机电技术、核电、海洋工程)和技术提升十大方向(即电子信息产业、生物技术与医药产业、节能环保及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现代服务业、民用航天产业、船舶和海洋产业、电站、交通等先进技术装备产业、汽车产业、石油化工产业)。

  4、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在落政中强化三个“好”

  一是切实做好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工作。对技术进口后扩大出口和二次研发给予适当支持;同时通过各个平台和渠道,大力宣传鼓励政策,引导企业重视消化吸收再创新。例如中芯国际引进的“45纳米技术”合同金额达1.7亿美圆,不仅填补了国内空白,在世界上目前也是晶圆行业的最先进制造技术。

  二是用好免税杠杆,优化产业结构,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免除技术进口中的预提所得税是国家鼓励进口先进技术的重要杠杆,但对于享受减免的项目技术含量要求相当高,为保证上海上报项目的技术水准和可批性,商委会同市国税局,对与上海先进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一些技术的引进给予重点关注,以此来鼓励此类高尖端技术或空白技术的引进,优化上海的产业结构,促进先进产业的发展。如成功地帮助上海电气集团的2兆瓦以上风力发电设备设计制造技术获得国家的政策支持。

  三是用好科技兴贸资金,重点聚焦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生物医药)。成功申报了“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生物医药)”。为进一步推动产、学、研、展结合,通过搭建平台为企业与大学、研发机构间的合作创造机会,加大对企业自主研发能力的支持力度,如在2008年的科技兴贸专项资金使用中,重点聚焦了生物医药基地内部分企业的研发项目,对企业申请重大新药创制项目等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鼓励,以点带面推动了整个上海生物医药基地企业的发展。

  5、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加强部门间的落政协调

  一是会同市发改委和市科委联合制订了《上海市重大基础设施采购自主创新成果的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同时编制发布了《自主创新技术目录》。二是形成了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充分依靠各方力量,依托重大项目建设,组织科研攻关,逐步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市场氛围,拓展建设交通行业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对行业发展的影响力度。建设交通委各处室多次细化研究,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形成了相关工作机制和工作计划。组建了“上海市建设和交通科学技术委员会技术创新专家咨询委员会”,明确了委员会组成人员并制订了工作规则。

  6、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实行“三聚焦”推进科技创新政策的落实

  一是聚焦重点项目,如围绕西郊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和展示中心建设,引进国际先进的畜产品交易系统、水果催熟设备,开发水果、猪肉农产品交易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和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二是聚焦区域特色,如在崇明县重点推广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的种植和养殖模式;推广桑树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技术;集成与示范中华绒螯蟹扣蟹养殖关键技术等。三是聚焦重点领域,包括农业种子创新,开展种养结合、资源循环利用模式的研究,推进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和管理中的应用等。

  7、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三项举措促政策落实

  上海市金融办采取以下措施贯彻落实科技金融政策: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或办法。为切实加大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等薄弱领域的金融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了《关于本市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顺利启动了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支持农业和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加强信贷支农工作,从多方面入手,不断加大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了《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为私募股权投资企业在本市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支持和便利。二是开展试点,积极探索推进成立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等的试点工作。三是推进企业创新筹资工作。稳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积极推进“城投控股”、“外高桥”、“张江高科”等已上市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开展资产整合、创新重组和再融资,推进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做好培育、指导工作。

  8、上海市财税局建立了三个对外服务窗口提供政策咨询

  上海市财政局建立了上海财税网、12366咨询热线、各区县财税部门的咨询电话等三个对外咨询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财税政策咨询服务。同时,加大对财务专管员和企业的辅导培训力度,努力实现培训到人(专管员)、落实到户(企业)。例如,研究开发费政策自2007年全面实施以来,市财税部门积极对企业进行宣传和辅导,帮助企知晓、了解和享受该政策。

  9、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六个方面的举措促政策落实

  一是先后制定了8个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二是多层次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开展了全市范围的一类竞赛,共有1567名选手参加了12个职业的技能比武,其中136人获得晋升技师资格;指导各行业协会、区县、主管局、企业和高校组织开展了与职业资格挂钩的二类竞赛活动,全年共有53家单位组织了竞赛,已申报鉴定的竞赛人数达16719人。三是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工作,会同市教委等部门共同引导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具有较强动手能力、符合岗位实际需求的青年高技能人才。四是完善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措施,通过实施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提高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搭建高技能人才进修和技术交流服务平台、推进企业“首席技师”制度等,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五是发挥《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的导向作用,通过对上海紧缺继续的各类人才,实行政策聚焦和服务聚焦,引导各类人才向重点领域集聚。六是继续做好政策的落实和服务工作,市人才服务中心在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设立了上海市高新技术人才创业中心,并开通了绿色服务通道,设立了一门式服务窗口,统一全市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人才引进和居住证申请受理工作。

  10、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加强政策的宣传、完善落政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专利资助的办理程序,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制订了《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了专利申请费资助、专利授权费资助和专项资助所需报送的材料内容,明确了享受专项资助的对象以及专项资助的限额,建立了受理专项资助申请过程中的暂缓、调查、听证、追回等制度。《上海市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与职务奖酬实施办法》出台后,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将政策文件印发给本市的相关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和专利培育、试点、示范企业等单位,并将文件及出台该政策的解读和有关新闻在市知识产权局网站上进行了宣传,在上海科技报上刊登了专版,还通过新闻发布会、专利工作者培训、讲座、调研会等各种方式对《办法》进行宣传和讲解,极大地提高了《办法》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11、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简化操作程序

  上海工商部门作为负责本市各类市场主体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行政机关,通过政策宣传和实施细则的制定,贯彻落实与企业息息相关的科技创新政策:一是广泛宣传政策。2008年8月6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落实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工商注[2008]212号)发布以后,经过广泛地宣传和动员,大大扩大了社会受益面,在复旦、同济等大学科技园和科技型企业中引起强烈反响。二是与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共同协商完善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的退出机制,降低基金的运作成本,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转让股权时免于产权交易。

  12、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名牌战略

  一是优化名牌产品结构,初步形成了一批代表先进制造业的高市场占有率、高端、高附加值的“三高”工业产品,针对上海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挖掘了一批极具上海本地特色的优质农产品。二是推进名牌服务,新增了休闲餐饮、入境旅游、物业管理、征信服务等新领域,有力地反映了上海第三产业的蓬勃发展。三是名牌区域体现国际大都市形象,发挥名牌的集聚、辐射、示范、提升和带动作用。

3.3 各区县在落实科技创新政策过程中的举措

  2008年,各区县也在落实科技创新政策方面采取了积极措施:加大科技投入和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基地和平台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更好地落实科技创新政策,在加大对政策的宣传与服务的同时,还制定了相关政策和实施细则。

  财政科技投入:浦东新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以政府投入引导社会投入,2007年浦东科技发展基金投入约4.7亿元,累计获得科技部创新基金立项支持259项,上海市科委专项支持465项,2007年浦东全社会研发费用达79亿元,占GDP的比例达2.87%。青浦区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通过政策聚焦、资金扶持,引入创业风险投资,鼓励中小企业沿“科技企业→市高新技术企业→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市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企业上市”的路线发展,不断做大做强;区级财政对于通过科技企业、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区技术创新示范(争创)企业、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科技小巨人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每家企业2000元、3万元、3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的资助。2008年虹口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对各类科技项目的资助金额达3984.66万元,包括区工商局、区经委、区财政、区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的资助。2008年金山区投入科技创新专项资金500万元。长宁区2008年认定了12家区级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及4个区级创新基金项目,共投入扶持资金400万元,并将这部分企业列入市级项目的重点跟踪推进名单。徐汇区2008年有24个项目被国家科技创新基金立项,共获得1400万元的立项资助,立项数和获助金额均位于全市前列。获得上海市创新资金立项111项,同比增长42%,对其中68个项目给予市区联动立项支持,支持资金2005万元。评选立项2008年度自主创新产业化项目30项,资助金额2016.5万元。评选出2008年度徐汇区科技小巨人企业19家,资助金额980万元。2008年市区两级小巨人企业共完成总收入78.69亿元,净利润13.63亿元,税收6.94亿元。

  金融支持:2008年以来,针对不少企业面临融资困难、原料涨价、生存压力剧增等困扰,各区县政府在提升行政效能、资金支持、提高创业能力等方面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浦东新区以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方式,首批支持了12家“慧眼工程”企业,帮助解决了3.53亿元的资金;采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模式,在全国率先设立了10亿元的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拓展国开行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等融资方式,截止至2007年底,国开行贷款浦东受理点累计受理103家企业,发放贷款总额4.27亿元。闸北区政府推出18条帮扶政策,追加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基金,同时进一步降低贷款担保门槛。针对中小创新企业所处的不同阶段,杨浦区探索了信用担保、差额担保、统借统还的机制,构成了一个以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担保为辅助、其他方式为补充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闵行区在全市率先试推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打包”20家左右区内优质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通过债券市场融资5亿到10亿元,解决单个中小企业难以在债券市场融资的困难,降低融资成本。长宁区在2008年新出台了两项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一是《长宁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试行办法》,二是《长宁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扶持试行办法》

  基地和平台建设。各区县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推进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创新基地、重点产业取得新进展。浦东新区通过“部区合作”、“市区合作”和“院地合作”,引进各类重大资源,浦东的国家级研发中心已达19家,占全市一半左右;坚持实施“聚焦张江”战略聚焦张江,建设张江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中心、保护协会、设立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上海代办处浦东受理点,推动浦东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青浦区聚焦上海青浦新材料产业基地和中纺城等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引导产业集群发展。徐汇区支持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建设“枫林生命科学园化学信息服务平台”;推进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建设“新型自动化仪表检测技术平台”;推进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徐汇分中心建立,达成共建、共享、共用的合作意向。还与上海市科委达成共建上海医药临床研究中心的合作意向。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维护服务外包企业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各区县加快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卢湾区与上海市保护知识产权投诉举报中心合作建立了“服务外包示范区保护知识产权投诉举报服务中心卢湾工作站”。卢湾区知识产权局会同区司法局,选择了一批专业强、信誉高、服务好的律师事务所和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为合作对象,建立了“上海市卢湾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中心受理点”。同时,卢湾区积极开展商业系统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成立了“淮海中路商业街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积极探索商业系统规范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途径和长效机制,有力地推进了淮海中路知识产权保护示范街的建设。青浦区知识产权局与区财政局联合出台《青浦区专利申请费资助办法》,加大对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支持力度。徐汇区促进区域内“1+10+5”专利产业化示范园区及科技园区、孵化器内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建设,推进“政府出资购买、园区搭建平台、中介提供内容服务”的模式,在政策引导、经费扶持、中介咨询、维权纠纷保护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服务,有效地助推企业的持续创新。同时,加强专利执法和维权工作,入驻第九届中国国际农用化学品及植保展览会,开展维权执法检查;与卢湾区联合开展“雷雨”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并积极协助巨人网络就奥运标志涉嫌侵权案件,同北京奥组委和区工商局协调沟通,使得案件圆满解决。徐汇区2008年全年专利申请总量累计3011件,与2007年同期相比增加19%;其中发明专利累计申请1687件,占总量超过56%,同比增长36%;08年全年,徐汇区专利累计授权总量3185件,同比增加13%,其中发明专利授权占总量51%。

  制定相关政策和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营造创新环境,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上海市各区县采取切实措施,根据国家和市府的科技创新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创新的政策。闵行区结合《闵行实施科教兴区行动纲要(2006年--2010年)》和《区“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相继推出《闵行区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意见》(闵府发[2007]6号)和“《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闵行区推进计划(2006-2010年)”等系列科技政策,初步形成了自主创新引导机制、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促进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并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又启动对2005年 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研发和成果产业化的试行意见》、《关于完善闵行科教兴区专项资金的试行意见》的修订和完善,于2008年起草制定了《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产业化的实施意见》,相继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的审议,于2009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生效,这将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2008年,青浦区科委制定了《青浦区专利新产品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重点加强了对工业产业化项目的自主创新能力的要求。修订《青浦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争创活动实施办法》,将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选支持对象调研为外商投资企业。同时,为与市科技小巨人企业评选工作相衔接,青浦区知识产权局与区财政局联合出台《青浦区专利申请费资助办法》,在政策制定和资金扶持上,加大对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支持力度。浦东新区颁布实施了《浦东新区促进自主创新的若干意见》。作为浦东综合配套改革系列政策之一,重点做强科技投融资体系、做优科技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健全具有浦东特点的区域创新体系。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孵化器资助等,已帮助企业获得超过一个亿元的资金。与此相配合,在2008年,浦东新区科委、财政局、人事局共同制定出台了《浦东新区激励自主创新科技人才的扶持意见》,对各类创新人才给予奖励支持。长宁区出台了《长宁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试行办法》和《长宁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扶持试行办法》。崇明县制定出台了《崇明县扶持工业企业发展暂行办法》,重点扶持工业园区内企业、节能减排企业和争创品牌企业。虹口区根据《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精神, 2007年制订完成了《关于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简称“24条”资助政策,组织落实“24条”政策的有关项目和资金。静安区出台了《静安区深化完善产业发展政策若干意见》。徐汇区出台了贯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和《<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实施意见

  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培训活动:2008年各区县也开展了形式多样、各有特色的科技创新政策宣传培训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各区县共举办政策宣讲培训活动88场次,参加企业超过3500家,参会人员超过5000人。闵行区、杨浦区、奉贤区、徐汇区、长宁区等各区县科委在科技创新政策宣传培训方面的有效工作,已经成为企业了解政策、掌握政策和运用政策的重要途径。

3.4 社会化服务机构在落实科技创新政策中采取的举措

  2008年,上海市工商联、科技开发交流中心、上海技术交易所、市公共研发服务平台管理中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以及行业协会、科技园区和企业等,在落实科技创新政策的过程中也都积极采取了政策培训、宣传和政策服务等措施,为进一步落实科技创新政策提供了条件。

  市工商联组织民营企业家学习本市支持企业发展政策。2008年10月9日9月26日下午,分别组织市有关部门的相关人员为全市民营企业家专题讲解《关于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政策意见》、《公司股权出资登记办法》、《关于本市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和《关于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受到广大民营企业和区县工商联的热烈欢迎。

  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落实政策服务。上海科技开发交流中心为企业组织“36条”财税政策、企业认定、技术开发费、重点新产品、企业自主创新重大装备、融资担保、专利资助、创新基金、科技小巨人等政策培训;上海技术交易所组织企业开展了技术开发费政策培训;市公共研发服务平台管理中心组织企业举行过研究开发费、成果转化人才引进政策培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组织企业开展过会计准则等系列讲座。

  行业协会举办政策培训。上海市通讯制作行业协会组织会员企业举行“36条”财税政策、研究开发费等政策培训;上海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组织会员企业举行过研究开发费政策培训。

  科技园区为所属企业提供政策服务。嘉定工业园、宝山城市工业园区组织园区内企业举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小巨人认定及政策,创新基金申请,国家和上海市重点新产品申请等专题培训。松江佘山工业园区组织企业举行过技术开发费政策培训。

  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围绕“促进”和“转化”进一步服务中小企业。2008年,科促会在市政协党组的领导下和会员单位的支持下,举行“联盟计划-难题招标专项”活动;探索中小企业走出困境的途径;充实专家队伍,为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环境;组织参加各种科技推介活动。通过为中小企业服务,不同程度的促进了50个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转化、产业化进程。科促会还与市科协、漕河泾开发区联合成立“知识产品(上海)集散中心”,为长三角地区的知识扩散和科技成果推介营造了良好的服务平台。

  一些企业组织政策培训。2008年,有多家企业邀请科技政策专家亲临现场进行政策辅导和培训:广电集团进行过多次研究开发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税政策等培训;华谊集团、计量测试院等举行过创新政策培训;宝钢、城建集团、中药促进研究中心、上海市职工技协等机构举行过研究开发费政策培训;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举行了研究开发费、专利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等政策培训;交运集团举行过知识产权、技术开发费、成果转化政策培训;上海电气集团下属上海机床工具集团举行了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培训;集成电路设计孵化基地组织企业进行了研究开发费、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实务等培;建科院组织企业举行了技术合同认定、研究开发费、成果转化等政策培训。

第四章部分重点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价

4.1 重点科技创新政策简介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等政策是上海企业关注度比较高、社会影响面广、有一定落政基础的普惠性政策,对上海市科技创新企业的发展起到很重要的支持作用。

  “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是从创新源头支持科技创新的普惠政策,对于引导和促进企业增加研究开发投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起了较大的推动作用。由于该政策在原有基础上取消了对企业所有制的限制、降低了申请门槛、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因此近两年来引起了企业极大的关注。而企业能否顺利享受到该项政策,从某一侧面可以反映科技创新政策是否真正落地的现状。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政策主要包括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人才引进、财政专项资金扶持、贷款贴息等内容。企业申请的项目被认定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后,可以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和相应的人才引进等政策。该政策已经实施10多年,是优惠力度大、受益面广的普惠政策。

  为落实《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科技部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出台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内外资企业、国家高新区外的企业均可以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也受到企业的高度关注。

  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政策是从科技创新成果市场价值实现的环节支持科技创新。实施促进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可以通过政府采购更好地支持自主创新。

  因此本报告将从企业的角度对这四个政策的知晓度、便捷性、兑现率和效益度等方面进行调研和分析。

4.2 问卷调研

  1、 问卷设计和发放

  调研问卷从企业对这四个政策的知晓度、便捷性、兑现率、效益度等方面进行设计。本次对2000家左右企业发放调研问卷,回收有效问卷1014份,问卷有效回收率为50.7%,满足分析要求。

  2、调研企业类型及分布

  本次调研的1014家企业,按央企、国有企业、转制科研院所、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和其他进行分类,其分布如图3所示,其中民营企业所占比重最大。

  

  

4.3 评价指标体系

  1、评价指标体系的构成

  政策实施效果评价指标分为2个等级,一级指标有4个,分别为:“对政策的知晓度”、“政策使用的便捷性”、“政策兑现率”、“政策效益度”,如图4所示。

  

  

  

  图4 上海市重点科技创新政策实施效果评价指标体系

  2、指标权重和评分依据

  根据各一级指标对政策实施效果的影响程度,给各指标分配权重,见表17所示。

  表17 第一、二级评价指标构成及其权重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政策知晓度

  25

  

  

  政策便捷性

  25

  细则流程是否公开

  5

  细则流程是否清楚

  5

  程序是否便捷

  5

  反馈是否及时

  5

  申请成本情况

  5

  政策兑现率

  25

  

  

  受益度

  25

  

  

  “政策知晓度”是衡量政策落地的核心指标。该指标分为“非常熟悉”、“熟悉”、“了解”和“不知道”四个程度。知晓度= “非常熟悉”的百分比×1+“熟悉”的百分比×0.67+“了解”的百分比×0.33。

  “政策便捷性”是体现政策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该项指标有5个二级指标,分别为“细则流程是否公开”、“细则流程是否清楚”、“程序是否便捷”、“反馈是否及时”、“申请成本情况”。“细则流程是否公开”指标分为“公开”、“半公开”、“不公开”三个程度。公开度= “公开”的百分比×1+“半公开”的百分比×0.5。“细则流程是否清楚”指标分为“非常清楚”、“清楚” 和“不清楚”三个程度,清楚度= “非常清楚”的百分比×1+“清楚”的百分比×0.5。“程序是否便捷”指标分为“便捷”、“不便捷”两个程度,程序便捷度= “便捷”的百分比×1。“反馈是否及时”指标分为“及时”、“不及时”两个程度,及时度=“及时”的百分比×1。“申请成本情况”指标分为“高”、“中”、“低”三个程度,成本度= “低”的百分比×1+“中”的百分比×0.5。政策便捷度=(公开度+清楚度+程序便捷度+及时度+成本度)/5。

  “兑现率”集中体现了创新政策的效应。该项指标有递进的三个下级指标,分别为“是否申请”、“申请后是否受理”、“受理后是否兑现”。“是否申请”分为“申请”和“未申请”两种情况。“申请后是否受理”分为“受理”和“未受理”两个方面。“受理后是否兑现”分为“兑现”和“未兑现”两种情况。因不申请、申请后未被受理两种状态都是因为企业不符合政策申请条件所致,因此兑现率= “兑现”占受理数的百分比。

  “效益度”指标根据不同政策的影响内容和侧重点不同来分别衡量。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的影响体现在促进企业加大研究开发投入的程度方面;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对企业的影响体现在企业的销售收入增长方面;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政策对企业的影响体现在促进企业成果转化项目实现产业化方面,用总销售额的增长率来衡量

  综合实施效果:创新政策的综合实施效果=(知晓度+便捷度+兑现率+效益度)/4。综合实施效果得分在80%以上的为“优”,达到60%-79%的为“良”;达到40%-59%的为“中”;在39%以下的为“差”。

4.4 四个政策的实施情况评价结果

4.4.1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对该项政策的知晓度

  从图5可知,14%的企业对该项政策非常熟悉,36%的企业对该项政策熟悉,39%的企业对该项政策有所了解,还有11%的企业不知道该项政策。

  知晓度=14%*1+36%*0.67+39%*0.33=50.99%,

  

  (2)政策的便捷性

  如图6所示,74%的企业认为该项政策的细则流程公开,有22%的企业认为半公开,有4%的企业认为不公开。如图7所示,13%的企业认为政策的细则流程非常清楚,63%的企业认为清楚, 24%的企业认为不清楚。

  

  61%的企业认为政策程序使用便捷,39%的企业认为不便捷。78%的企业认为政策有关执行部门的反馈及时,22%的企业认为不及时; 15%的企业认为政策申请成本高,70%的企业认为中等,有15%的企业认为低。

  政策便捷度=[(74%*1+22%*0.5)+(13%*1+63%*0.5)+61%+78%+(15%*1+70%*0.5)]/5=63.7%,

  (3)政策的兑现率

  49%的企业申请了该项政策, 51%的企业未申请。在申请的企业中, 81%的申请被受理了,有19%的申请没有被受理。在被受理的企业中, 74%的企业获得了政策兑现, 26%的企业未获得兑现。因此,兑现率=74%。

  (4)政策效益度

  享受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对促进企业加大研究开发投入的效果为: 10%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投入大幅增长,比上年增长31%以上; 26%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投入较多增长,比上年增长11%-30%之间;37%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投入有一定量的增长,比上年增长6%-10%之间;23%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投入无明显影响,增长幅度在5%以内;4%的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投入减少。由此可见,有96%的企业享受该项政策后的研发费投入是增加的。因此,效益度=96%。

  (5)综合实施效果

  该项政策的综合实施效果=(50.99%+63.7%+74%+96%)/4=71.17%

  因此,该项政策的综合实施效果达到良好水平。

  (6)企业未享受到该项政策的原因

  企业未享受到政策的主要原因分为四种,1)不满足政策条件:本企业不满足享受该项政策的要求;2)成本高:操作流程不明确,政策条款太复制,政策手续太烦琐,政策执行时间太长,企业享受该政策的成本高;3)没执行:知道该项政策,但有关职能部门没有执行;4)解释不一:对政策条款解释不一;5)不知道:不知道有该项政策。

  统计结果显示, 33%的企业不满足享受政策的要求, 29%的企业觉得申请成本高而没有申请, 13%的企业认为有关政策执行职能部门没有执行, 7%的企业认为政策条款解释不一, 18%的企业不知道有该项政策。

  

4.4.2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政策

  (1)企业对该项政策的知晓度

  如图8所示,33%的企业对该项政策非常熟悉,40%的企业熟悉,22%的企业有所了解,5%的企业不知道,其知晓度=33%*1+40%*0.67+22%*0.33=67.06%。

  (2)政策的便捷性

  如图9所示,85%的企业认为成果政策的细则流程“公开”,13%的企业认为“半公开”, 2%的企业认为“不公开”。如图10所示,37%的企业认为成果转化政策“非常清楚”。50%的企业认为“清楚”,13%的企业认为“不清楚”。

  

  

  

  78%的企业认为政策程序使用“便捷”,22%的企业认为“不便捷”。88%的企业认为政策有关执行部门的反馈“及时”,12%的企业认为“不及时”。20%的企业认为政策申请成本“高”,63%的企业认为“中等”,17%的企业认为“低”。

  

  政策的便捷度=[(85%*1+13%*0.5)+(37%*1+50%*0.5)+78%+88%+(17%*1+63%*0.5)]/5=73.6%。

  (3)政策的兑现率

  65%的企业申请了该项政策,35%的企业未申请。在申请的企业中,91%的申请被受理了,9%的申请没有被受理。在被受理的企业中,85%的企业获得了政策兑现,15%的企业未获得兑现。因此,兑现率=85%。

  (4)享受该项政策对企业的影响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政策对促进企业成果转化项目实现产业化的影响:34%的企业的成果转化项目销售额年增长率大于10%,10%的企业年增长率在6-9%之间,15%的企业年增长率在3%-5%之间,15%的企业年增长率2%以内,21%的企业无明显增加,5%的企业比上年度减少,减少的原因主要有人才流失、企业刚刚起步等。由此可见,95%的企业享受成果转化政策后转化项目的总销售额增长率为正值。因此,效益度=95%。

  (5)综合实施效果

  该项政策的综合实施效果=(67.06%+73.6%+85%+95%)/4=80.17%

  因此,该项政策的综合实施效果达到优秀水平。

  (6)企业未享受到该项政策的原因

  统计结果显示,54%的企业不满足享受政策的要求,18%的企业觉得申请成本高而没有申请,8%的企业认为有关政策执行职能部门没有执行,10%的企业认为政策条款解释不一,10%的企业不知道有这些政策。

4.4.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

  (1)企业对该项政策的知晓度

  如图11所示,18%的企业对高新技术企业政策“非常熟悉”,41%的企业“熟悉”,34%的企业“有所了解”, 7%的企业“不知道”。政策的知晓度=18%*1+41%*0.67+34%*0.33=56.69%。

  

  (2)政策的便捷性

  如图12所示,77%的企业认为该项政策细则流程“公开”,20%的企业认为“半公开”,3%的企业认为“不公开”。如图13所示,26%的企业认为政策细则流程“非常清楚”,56%的企业认为“清楚”,18%的企业认为“不清楚”。

  

  

  

  72%的企业认为政策程序使用“便捷”,28%的企业认为“不便捷”。84%的企业认为政策有关执行部门的反馈“及时”,16%的企业认为“不及时”;15%的企业认为政策申请成本“高”,61%的企业认为“中等”,24%的企业认为“低”。政策的便捷度=[(77%*1+20%*0.5)+(27%*1+55%*0.5)+72%+84%+(24%*1+61%*0.5)]/5=70.4%。

  

  (3)政策的兑现率

  54%的企业申请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46%的企业未申请。在申请的企业中,84%的申请被受理了,16%的申请没有被受理。在被受理的企业中,81%的企业获得了政策兑现,19%的企业未获得兑现。因此,兑现率=81%。

  (4)享受该项政策对企业的影响

  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对企业发展的影响:39%的企业销售收入比去年增长10%以上, 12%的企业销售收入比去年增长6%-9%, 18%的企业销售收入比去年增长3%-5%,17%的企业销售收入比去年增长2%以内,14%的企业销售收入比去年减少,减少的原因主要有企业刚刚享受该项政策、政策的效应还没有显现出来、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导致销售收入下降、受人民币升值的影响等。由此可见,86%的企业享受该项政策后企业的销售收入增加。因此,效益度=86%。

  (5)综合实施效果

  该项政策的综合实施效果=(56.69%+70.4%+81%+86%)/4=73.52%

  因此,该项政策的综合实施效果达到良好水平。

  (6)企业未享受到该项政策的原因

  统计结果显示,43%的企业不满足享受政策的要求,21%的企业觉得申请成本高而没有申请,12%的企业认为有关政策执行职能部门没有执行,10%的企业认为政策条款解释不一,14%的企业不知道有这些政策。

4.4.4 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政策

  (1)企业对该项政策的知晓度

  如图14所示,5%的企业对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政策“非常熟悉”,19%的企业“熟悉”,32%的企业“有所了解”, 44%的企业“不知道”。政策的知晓度=5%*1+19%*0.67+32%*0.33=28.29%。

  由于该项政策还没有真正落地,所以对该项政策的便捷性、兑现率、效益度和综合实施效果不进行评价。

  

4.4.5 四个政策的实施效果评价结果比较

  四个重点政策的评价结果见表19所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综合实施效果都达到了70%以上,其中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政策的综合实施效果达到优秀水平;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政策对企业的影响最明显,效益度最高。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政策虽然受到很多关注,但由于没有真正落实,所以知晓度还不高。

  表19上海市重点科技创新政策的实施效果评价结果

指标

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

成果转化政策

高企认定政策

政策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政策

  知晓度

  50.99%

  67.06%

  56.69%

  28.29%

  便捷性

  63.7%

  73.6%

  70.4%

  /

  兑现率

  74%

  85%

  81%

  /

  效益度

  96%

  95%

  86%

  /

  综合实施效果

  良(71.17%)

  优(80.17%)

  良(73.52%)

  /

  5.1 小结

  

  5.1.1 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基 本完善

  从上海市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和上海市政府各委办局逐年出台的科技创新政策情况可以看 出,上海市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日趋完善,从创新创业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从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资源的配置,从科技企业的设立、起步、成长与发展的各个阶段,都有相应的 扶持政策。图 15 从科技创新政策在企业各成长阶段的分布情况、各要素条件下的政策分布情况 进行了统计分析:横坐标是按照要素的角度对科技创新政策进行分类,纵坐标表示各要素涉及 到的科技创新政策数量。由图 15 可见,普惠制政策在各要素中所占比例最大,表明上海市科技 创新政策的覆盖面较全。

  

  

  图 15 科技创新政策在企业各成长阶段的分布

  科技创新政策的内容日趋完善。许多政策根据企业的需求和运行实践,在内容上和操作流程上都进行了完善。例如,为了扶持企业的科技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发展,1991 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并配套制定了财政、税收、金融、贸易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其后,根据形势的需要,1996 年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扩展到高新区外,2000 年再次修订了国家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2008 年 4 月,为落实《企业所得税法》中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科技部在总结以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基础上,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出台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 法》,该办法突出自主创新,规范认定标准,加强政策协调,完善管理体系,实现区域政策向产业政策的转移。

  

  

  

  5.1.2 科技创新政策基 本上得到有效落实

  绝大多数科技创新政策都得到有效的落实。财政科技投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及财政专项资金扶持、人才引进与人才计划立项、金融支持等政策都得到较 好的执行,大部分政策的执行情况比上一年度有比较明显的提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基本上申请并获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创新基金和上海技术创 新种子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资助对企业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比较显著;政府财政资金对高新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的支持不仅降低了企业的创新投入与风险,也提高了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对科技创新项目的支持力度比较大、支持方式多。科技创新项目可以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企业自主创新专项资金、标准化推 进专项资金等的支持,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平均支持强度为 37 万元;企业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助的,平均资助强度为 86 万元;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年度计划项目的平均支持强度为 105 万元, 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项目的平均支持强度为 8.14 万元。科技创新项目获得的支持强度加大了,特别是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获得支持的强度更大。

  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的力度加强了。国内外技术市场更加活跃,技术合同的成交数量和成交金额均比上年有所增长,且从中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即:技术合同的平均成交金额略有增 长,但技术进口合同的平均成交金额大幅提升,或者说,国外技术更值钱了。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认定项目的销售实现率、成功转化率(即千万元以上项目所占比重)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5.1.3 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服务水平日渐提高

  上海市各级政府部门主动适应政府职能的转变,都采取了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措施,在政策实施细则的制定、政策的宣传培训与服务、政策落实的试点等方面改进工作、完善服务、提 高效率,促进各项科技创新政策得到有效的落实。上海市科委、知识产权局、财税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商局等部门制定了政策的实施细则,明确政策的操作流程、申报材料等, 以方便企业申请;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政策,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公布政策咨询电话,如市财税局的 12366 财税咨询热线、市转化中心的 53083333 服务热线等,全天候地接受企业的政策咨询;充分发挥各种政策服务机构、培训机构的作用,做到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长远规划与近期目标相衔接;精心组织开展政策落实试点,走通政策落实的每一个环节等。这些措施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政策服务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政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据问卷调查显示,企业知晓、了解政策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宣讲培训和新闻、网络等方式,这说明政策 宣传起到了提高政策知晓度的作用。

  5.1.4 企业对上海的科技创新 环境比较满意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企业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三项政策的执行情况总体上是满意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政策是实施了 10 年的政策,2005 年上海市委委托上海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对成果转化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评估,既充分肯定了 成果转化政策的落实情况,又进一步推动了该政策的落实,因而综合实施效果达到优秀水平在情理之中。2008 年市领导高度关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上海市财税局、 市科委等部门加大宣传培训与落实力度,使企业对两项政策的内容、申报条件和申报流程基本 上达到知晓的程度。但是该两项政策均有明确的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不能申报,即使申报了, 也不能享受政策。例如,企业的研发项目应当先立项并进行独立的财务核算,没有立项或对立 项的研发项目在财务上没有进行独立核算,是不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一些企业知晓政策,因不符合政策条件而没有享受到政策的扶持。调研分析结果显示,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成果转化政策的综合实施效果均达到比较良好及良好以上的水平,这些表明企业对上海科技创新政策环境基本是满意的。

  5.2 科技创新政策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5.2.1 政策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通过对上海市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的梳理,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尚缺乏针对产业发展的政策,如软件产业、信息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等都是上海重点发展的产业, 除有针对软件产业的政策外,其他产业还没有相应的产业扶持政策。二是初创阶段的政策扶持偏弱。图 16 的横坐标是按照企业成长阶段进行分类,纵坐标表示各成长阶段所适用的创新政策。由图 16 可见,在企业成长初期,政策的支持面和支持力度都较弱,而处于这个阶段的科技企业却是最需要政策扶持的,科技企业盼望科技创新政策能够雪中送炭,不只是锦上添花。

    

  

  图 16 科技创新政策在企业成长阶段的分布

  有些科技创新政策的操作流程过于复杂,政策的申请成本比较高,导致企业在使用和享受政策的时候所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太多。一些企业反映,要享受某些政策时,需要提交多种凭 证复印件,费力费时费钱。再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需要对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财务报表以及技术性收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专项审计时还需要提供各种凭证的复印件, 增加企业的成本开支负担;另外,专项审计费用也增加企业的成本,导致一些盈利不大的企业宁愿放弃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5.2.2 政策落实力度有待加强

  

  有些政策的落实力度有待加强。如 33 家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中只有 7 家企业缴纳了风险准备金,只有 2 个投资失败的项目获得了风险救助。可见创业投资风险救助政策对引导和促进创业投资企业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有些政策存在不 够完善的地方,进而影响了政策的实施效果。如有些政策设定的条件不够合理,申报时间太短,申请成本太高,影响了政策的执行及其执行效果。例如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受理、服务、咨询中,企业反映申报时间太短,专项审计以及申报材料的准备和提交难以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

  

  5.2.3 政策服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有待提高

  目前上海市科技创新政策的培训多属于普及性政策培训,针对性不强。培训方式也不够多样化。科技创新政策培训主要采取集中面授的方式,虽可以增加企业与政策专家面对面沟通的 机会,可方便参训人员对政策的透彻理解,但由于时间、场地、资金等限制,势必会造成受训者人数的限制。培训对象还不能覆盖所有的企业。另外,参加培训的主要是企业的基层人员, 企业经营者对政策并不了解,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政策的实施效果。再加上有能力提供政策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多,政策服务的中介机构良莠不齐又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引导,也影响政策的落实及政策的效益度。

  5.2.4 政策的效应有待提高

  有些企业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科技创新政策的研究、申请与落实工作,这些人员对政策吃得比较透彻,一知道政策信息就主动去研究、并积极去申请,因而比较充分地享受到政策扶持。 由于政府各部门之间沟通不充分,信息交流不够通畅,有些政策难免存在交叉,出现了一些企业在不同部门重复享受政策,导致政策的效益度不够高。但另一极端却是,有些企业不关心政 策,对政策不了解,因此从来不申请享受政策,导致政策的引导与扶持作用体现不出来。

  5.3 完善并落实科技政策的建议

  

  5.3.1 进一步完善上海市科技创新政策体系

  要按照不同产业、不同产品的开发周期、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采取相应的扶持力度,如财政直接资助补贴前移,更多地支持前瞻性、基础性、公共性的研究开 发,以及创业初期的项目和企业,使政策真正发挥促进科技创新的导向作用。建议参照软件产业发展政策定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等重点发展产业的政策,根据各个 产业的特点,从财政资金投入、市场准入、缺失产业环节培育等方面予以扶持;鼓励和促进科技创业的政策,采取政策措施促进成果(创意)向商业化转变;强化对共性技术、公益性技术 服务的支持政策,以增强共性技术研发和公益性服务能力, 培育创新能力点;细化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政策。

  要加强政策研究,对企业反映的公益性科研院所人员经费不足难以吸引高层次人才、产学 研结合缺乏有力政策的扶持、转制院所成果在行业扩散难、如何引导企业走出国门自主创新等,研究是否可以通过制订、修改完善政策加以解决或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

  5.3.2 加大科技创新政策 落实力度

  一是要加强政策实施细则的制定,简化操作流程,明确政策申请的条件及需要申报的材料。 条件的设立、指标的设定应当符合企业的实际,应当从有利于企业申报、提交资料出发,使之更合理。要充分考虑企业享受政策的成本,梳理企业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越少越简单,就越 方便企业申请,其落政成本就越低。二是建立政府部门间的协调机制,许多企业信息可在部门之间共享的应尽可能共享,减少企业申报材料的数量。三是提高政策申请、受理、评审、落实 等环节的电子化水平,减少纸质材料的申报量。四是建立政策落实信息的反馈机制。政府部门要及时跟踪政策落实情况,对政策落实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对政策落实中反映 出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政策内容与操作办法。

  要强化并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政策“一门式”服务窗口协调政策落实的功能,企业在创新政策落实中遇到障碍的,可以向“一门式”服务窗口反映,并由“一门式”窗口予以协调解决。

  

  5.3.3 提高政策服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科技政策宣讲的力度和拓宽政府宣传的渠道,让企业能及时了解政府发布的各类政策信息。支持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为企业提供政策服务,包括组织开展相应的 政策宣讲和培训活动,通过会议、培训、媒体等各种方式宣传、解读政策要点,使广大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

  市转化中心要提高政策服务的针对性,利用市、区、镇(街道、科技园区)三级联动的服务模式,注重政策落实案例的分析与解剖,研究政策服务的方式、途径,加强对企业的政策服 务,提高政策的知晓度。

  建立上海市科技创新政策门户网站。及时收集、整理、更新国家、上海市和区县的科技创新政策信息,按照有利于企业查阅的方式进行分类,组织专家对各类政策进行解读,成为科技 创新政策的集散地。运用现代网络传播技术,形成政策宣传的“两全一低”,即全覆盖,全透明、低成本。

  建立科技创新政策联合宣传机制。协同政府部门、中介服务组织和企业等方方面面的力量, 从各相关部门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精、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建稳定的政策培训师资队伍,在镇、街道、科技园区、企业孵化器培训一支政策宣传的联络员队伍,形成合力推动科技创新政 策落地的长效机制。

  建立科技创新政策定期宣讲、培训制度,可以确定每月第二周的星期四为政策服务日,由政府有关部门、政策服务机构免费为社会提供政策咨询、政策宣讲或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