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研发项目鉴定指南

日期:2009-01-01 00:00:00 来源: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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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  国税发 [2008]116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沪国税所[2009]14

关于做好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沪国税所[2009]19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3)70号

 

【技术领域目录】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版)》


【申请企业研发项目鉴定所需要的材料】

1)商请政府科技部门出具鉴定意见通知书

2)《上海市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纸质表格

3)《企业项目开发计划任务书》

4)与计划任务书描述内容有关的创新研发证明材料

 

【表格下载】

1、上海市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客户端)

2、企业项目开发计划任务书



【申请企业研发项目鉴定流程】

 

 受理地点

企业性质 税务主管 受理地点 联系电话
市属企业 市三分局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021-53080900-107
区属企业 各区县税务所 各区县科委  

市属企业受理点: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地址:北京东路668号科技京城东楼213